私生女按照遗嘱继承了财产,但私生子提起诉讼对继承权提出质疑。男孩的心愿到底实现了吗?来自深圳的王先生去世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包括房地产和股票。他生前立下了经过公证的遗嘱,每年提供10万元赡养母亲,其余的则交给女儿小王。然而,就在遗产办理过程中,一名男子突然声称自己是王某的私生子,要他们分享遗产。他提交了司法意见,并从微信中调出了王某的护理记录,以证明其亲子关系。但大女儿肖万拒绝配合鉴定。因此,法院认定亲子关系成立,其为主要继承人。随后对遗嘱进行了审查,并经过公证的视频显示,王先生思路清晰,愿望明确立遗嘱时,该遗嘱合法有效。然而,《民法典》规定了“剩余”制度,必须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情况正是如此。最终,法院决定将部分遗产留给他,并驳回了他对超额部分的索赔。从这个角度来看,遗嘱并不是万能的,法律保护的是特殊继承人的基本权益。 (海报新闻通用现代快报主编杜正民潘文文张光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