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岁女孩在大雨中在红绿灯附近触电身亡。他患有一级残疾,完全依赖护理。 11年来,他共获得交通运输机构赔偿577万元。 2014年6月,邯郸12岁女孩齐冒着大雨去上学。在经过人行红绿灯时,他因路上积水严重而触电并摔倒。获救后,他后悔终生。法医检查发现,齐先生因触电、溺水造成脑部弥漫性损伤,属于一级伤残,完全依赖他人照顾。 2018年,邯郸市交通设施服务中心支付过往费用425万元,并同意以后发生的新增费用可单独记账。此后,家人已提起三起诉讼并获得赔偿国家总投资117万余元。近日,法院判决该中心赔偿35万余元,11年来的赔偿总额达到577万元。这起事件也给雨天公共设施安全敲响了警钟。 (红星新闻总海报新闻编辑刘泽盘文实习生刘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