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卷入“救护车价格过高”事件的南昌市赣医医院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处罚决定,晚上 10:00 左右。 2025年4月8日,南昌市赣医医院员工熊宗勇驾驶该院附属救护车,私自将江西省儿童医院患者谭某某送往该院名下的上海某医院急诊科。往返总里程1600公里,转运公司向患者收取了28000元的转运费用。南昌市赣医医院有限公司的“救护车费”标准为“20元/3公里”,即每公斤6.67元。埃尔塔救护车运输项目南昌至上海往返距离为1600公里。据发布的d价,您将获得10672元。由于医院未能对事件及涉及熊宗勇的救护车进行有效管理,医院工作人员驾驶救护车,在公布的“救护车费”价格之外,还额外收取了17328元。 “私人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000元”事件引发公众关注后,6月18日,官方将多收的17328元退还给患者谭某某。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涉事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医院在公布价格之外收取救护车运输费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日元罚款。针对涉及其他医疗服务的医院重复计费、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过期药品,查获多次违法所得共计87220.86元,上缴国库。